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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房屋,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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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房屋,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19-04-11 热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很多人的接到了房屋征收的通知单。但是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征收房屋的工作呢?咨询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今天来硕小编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按照新条例的明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符合以上六种情形。
来硕小编温馨提示:如果您的房屋面临被征收的问题,您首先需要了解具体项目情况,及时要求征收部门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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