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维权指南 > 其他维权 >
土地征收须经过哪个部门审批?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土地征收须经过哪个部门审批?

国务院审批: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15110279280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土地征收须经过哪个部门审批?

发布时间:2020-03-20 热度:

国务院审批:
 
    (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征地权限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关闭窗口
上一篇: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下一篇:防不胜防!这些“拆迁陷阱”快来了解一下吧!

相关阅读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内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5110279280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