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9-02-28 热度:
1、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也就是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的,依然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地被征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主要是考虑到大多数农民短时间难以实现非农就业,而许多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对他们来说,土地仍旧是重要的生活保障之一,因此承包地不会被收回,农民可以自己耕种或者流转出去获得收入。当然自愿的情况下,也能将承包地交回。
2、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如果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就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村集体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承包地被收回,征地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相较于小城镇,设区的市就业机会较多,而且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即使没有稳定的收入,一般也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种情况下,收回其承包地,也是为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需要交回的承包地并不包括林地,即使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的林地也是不会被收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综上户口迁出人口可获得补偿,只要户口未农转非;或已经农转非,全家并未迁入设区的市,遇承包地等被征收或流转,可以享有土地征收款或补偿费。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范围的扩大,随之而来的征收农村土地的步伐也随之加快。征收农村土地中,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是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如果被征地农民...
户口在农村的非农户口居民是否可以享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众说纷纭,但司法实践中只要认定农村非农户口居民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具有享受分配该集体的征地补...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 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上...
什么叫做征地纠纷,出现征地纠纷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