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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已申请宅基地,那原有宅基地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4-26

人口迁移一般指的是人口在两个地区之间的空间移动,这种移动通常涉及人口居住地由迁出地到迁入地的永久性或长期性的改变。当今社会,人口迁徙行为更是常见。很多农民离开居住的地方,迁徙到其他的村子。这种情况下产生了新的问题:原有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

咨询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今天来硕小编为您解答。
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处理:
如果当事人的宅基地是单独的,一般会被村里收回(村里进行折价补偿):
如果是和父母一起的,宅基地需要另外缴纳相应的费用给村里。
很多人告诉来硕小编,在其他村申请新的宅基地之后,想要把原有的宅基地转让出去,法律允许转让吗?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如果农民已经在其他村申请了新的宅基地,有意转让原有宅基地,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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