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拆迁律师:商铺拆迁补偿款畸低,律师助阵
【事实概要】
吴某是吉林一名个体经营户,2014年5月,其所经营的店铺面临商业区的重新规划将被拆迁。对于拆迁公告上补偿数额,吴某及其邻居们还是比较满意的。但当拆迁人来跟他们谈补偿的时候,吴某惊讶的发现实际补偿额竟远远低于拆迁公告上的金额,竟低于当地的房屋市场价格。
吴某与其邻居们顿时傻了眼,不知道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于是共同委托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为其代理。
【办案掠影】
对于这种拆迁前后补偿款相差很大的案件,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表示接手过很多起。根据委托方的陈述,燕律师了解到,该拆迁承办方是吉林某开发商,其约定的是货币补偿,故需要根据市场评估价来衡量。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律师说法】
拆迁人特别是开发商,在拆迁过程中,为了拆迁和谈判的方便,会出示一些不太正规的评估单,把价格压的很低,然后给当事人谈,通过适当的提高补偿方式哄骗被拆迁人签协议。极力维护自己权益的才能拿到合理的补偿,不了解情况的,认为评估单法律效力很高,就因此吃亏了。其实拆迁人所谓的“给你提高补偿”后的金额,仍远不及按照正规估价所应得的补偿。正规的评估报告是有法律效力的。
因此,本案的拆迁纠纷,就因为该开发商最后出示的市场评估价远不及当地的房产价值。
最终,在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的有理有据的辩护下,成功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其追回了合理的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