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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老祖宅拆迁补偿 知道这个就够了
发布时间:2019-04-08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扎根城市,但是新的问题随之出现。为了社会的建设,拆迁工作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很多老家的祖宅也被纳入拆迁范围。对于已经远离家乡的年轻人,面对祖宅拆迁,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通过咨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今天来硕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对于老祖产也即遗产问题,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房屋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因此,无论该老祖产是城市私有房产,还是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均可依法继承。
但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系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享有,因此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是没有资格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也无权继承其祖先的宅基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就导致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分离,这样的房产显然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
在拆迁时,作为遗产的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其所有权人(遗产继承人)可以享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即可以获得与该房屋价值相等的货币补偿,但无权要求采用重新划地建造的房屋及土地置换方式,也不得享受宅基地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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