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部门能直接强拆当事人房屋吗?
发布时间:2022-09-01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您好,我们家房子被强拆了,我上诉到法院,却被告知房屋征收部门具有强拆权。请问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强拆权?
来硕律师答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即对于被征收房屋,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