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是该复议还是
发布时间:2022-06-09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不认可房屋征收部门给我下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上写着,如果不认可可以复议或起诉,请问一下我是该复议还是起诉呢?
来硕律师答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对于被征收人选择哪种,这个是由具体的被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决定的。如果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没有过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先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你还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你也可以根据维权需要选择在适当的时机直接针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