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践,被征收人在面对暴力拆迁时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2-23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与被征收人之间因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在没有征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强拆。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利益。
下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教广大被征收人面对暴力拆迁的应对方式,可供大家参考!
法律严格禁止暴力拆迁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面对暴力拆迁的应对方式:
1、保住房子和土地是最优先要做的事。因为一旦你失去房子和土地再来谈赔偿的时候,你就失去筹码,他们就占主动权,所以抗争就是寻找筹码的过程。
2、千万不要使用暴力,很容易反被治罪,也容易成为他们使用违法行为的借口。人家正好找不到你把柄,阻止违法施工和拆迁征地一定不要硬来,不要和他们拼人数和武力,要使用技巧,每个单位都有监管部门和上级,要尽量用他们自己设立的相互监管和牵制的部门机构来折腾他们,而不是我们和他们冲在前面的打手们做直接对抗,要了解他们的归属和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利用他们相互间的关系来牵制和阻止,不要和征收方正面交战。
3、保存证据。每个交涉过程最好有文字、录音、视频,做好保存以便随时使用。
4、强拆时应及时报警。关于报警大家往往想到是“有没有用,他们会管么?”。也收到咨询人的反馈,说:“警察就在强拆的人员里。”来硕律师告诉你,如果公安拒绝出警,我们可以起诉公安部门不作为,并通过公安机关确定强拆主体,为后边的拆迁维权做好铺垫。至于公安干警参与强制拆迁,法律明文规定,公安部门不能参与拆迁工作。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应保存证据,包括对公安机关参与拆迁的过程录音、录像或者拍照,其次向政府部门以及上级公安部门进行行政复议、控告或提起行政诉讼。
5、打拆迁官司。被征收人因暴力拆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一旦发现通过协商和谈判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之时,就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法律救济,而切勿因时效问题最终使自己落入万劫不复之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