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未达成协议被中断供水供电,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2-14
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征收维权案。
2018年3月初,为加速进行旧城改造项目,李先生的宅基地都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在拆迁公司公布补偿标准后,许多村民都认为这个补偿标准跟其他同类地方明显过低,为此,他们要求拆迁公司提高补偿标准,否则拒绝签字。
然而,拆迁公司并没有对此统一作出回应,而是采取了各个击破的策略,挨家挨户的进行威逼利诱。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分化瓦解后,一村的村民都不再是一个队伍,大多数人最后都跟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协议,但李先生依旧没有签订拆迁协议。
因为,大多数村民已经签字,拆迁公司就以此为由联合了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对该村中断了供电和供水,这严重影响了李先生的生活,也因此打击了李先生的维权信心。
偶然机会,经朋友介绍,李先生了解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办理拆迁纠纷案件的律师事务所,而且也在网上查到很多相关方面的成功案例。在满怀期待下,李先生经过电话联系,带材料来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在经过初步接触后,燕薪律师帮助李先生分析了当前的情况和未来的大致应对方案,随即李先生与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委托燕薪律师全权处理此案件。
办案经过
首先恢复供水供电,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水电都停了。这直接影响到李先生的生活,于是律师代理李先生将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都诉至法院,要求他们继续服务合同。供水和供电属于公共基础设施,法律对于供水和供电公司均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持续供电、供水义务。相对而言,如果李先生以用户名义起诉供电公司和供水供电违约,自两家公司将可预料的败诉。在法院立案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同时找到律师,称是开发商要求自己停水停电的。此前不管不问的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现在不得不老老实实的向李先生请求和解。
其次是补偿安置问题,办案律师详细看分析案件材料后,从一张用词含糊的拆迁通知中,初步判断该拆迁项目有可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征地行为。在李先生掌握的有效证据不足情况下,律师建议道:“首先看看开发商有没有权利拆迁再说”,李先生同意了承办律师的方案。2018年7月23日,律师为当事人填写了相关的申请表,分别向江西省政府、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各自发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的简单而明了,完全符合规范要求。江西省政府于2018年8月6日就通过公函做了答复,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9月6日就通过公函作出答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则于2018年8月13日也通过书面公函作出了答复。根据这些答复的最终结论显示,江西省政府根本就没有批准涉案地块的征为国有。果然不出所料,李先生地块上的拆迁公司就是非法拆迁,律师已经找到了问题的突破口,接下来就是反击时刻了。
在获得政府公函答复后,本案的基本突破口就可以确立了。不过,为了能够更加周全的考虑,还是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分析,律师决定通过正式的律师函来撬动相关政府部门的力量帮助李先生。如果充分撬动相关政府的力量,这将使得胜利的天平向李先生迅速倾斜。律师在律师函中指出了三大方面的问题:该拆迁项目未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涉嫌非法用地及拆迁;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涉嫌补偿标准违法;依据相关法律,政府无权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强制拆迁。对于这些问题,律师的分析有有根有据。各个部门收到律师函后均非常重视,开发商也因此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在重重压力之下,开发商不得不重视该事情,不得不坐下来谈判拆迁及补偿问题。最后,开发商一方面积极办理相关拆迁手续,一方面积极友好的与律师及李先生协商补偿事情。经过3个月的维权,在律师协调下,李先生获得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
律师说法
维权之路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对于被拆迁当事人来说,他们很多有可能并不了解这其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往往无意识中自己的权利就遭受侵害,想要维权也不知道怎么做。一般情况,动迁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每一句话都会进行认真安排,如何战争前的部署,甚至采取非正常的手段向被拆迁人施加压力,如动用城管、国土、税务等各部门查你,更有甚者黑社会性质的人员也会介入拆迁,拆迁公司雇佣社会人员逼迁比比皆是,各种手段都不行的可申请法院强拆。
通过法律震慑违法行为,以一个一个最微不足道的各个击破最终实现强弱双方的地位扭转,实现相对的对等格局,使双方秉持真正的契约精神完成价值等位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