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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被认定违建,责令拆除无补偿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2-02

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导致了很多无证、无规划建设的房屋成为遗留的问题,这种现象在农村非常普遍,很多地方将这些房屋定义为违法建筑进行处理。房屋无端被扣上“违建”的帽子,拆迁无补偿该怎么办?
今天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讲解拆迁房屋被认定成违建后的维权办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
如果情绪激动,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方式。很多在咨询我们时,都说自己是被强迫签字的,但事实上又拿不出证据。如果因不冷静采取了错误的方式,那么就在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丧失了主动权。
2、第一时间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明确自己要如何维权。
律师或专业人士会从政府认定“违建”的合法性及拆迁的合法性入手,将被动变为主动,从根本上帮助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真的是“违建”,也不必然等同于“零补偿”。
3、理智对待政府同意补偿或增加补偿。
首先,要清楚自己在拆迁过程中的实际损失,这样便于与政府通过沟通谈判的方式尽快达成一致;其次,政府或相关部门有违法之处不等于政府必须要多拿出补偿款,政府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了违法违规情形,自有其法定的承担责任的方式,如果你认为认定其违法就一定要多给钱,实际是一种法制观念淡漠的表现,这也会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4、如明确自己房屋是合法建筑,要强调并证明。
被拆迁人如果很明确自己的房子并不是违建,被拆迁人可以强调以下内容:第一,详细说明自己的房子并非违建,该部门将自己的房子认定为违建并不符合事实;第二,指出行政部门作出该《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违法、违规之处;第三,明确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在被拆迁人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期间,对方无权对自己的房子实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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