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遭打砸破坏,报警不立案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9-17
今天我们要介绍的这个案例是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征收维权案件。
吕某是河南省某市的居民,在当地经营了一家超市。2018年,该市某区旧城改造项目正式启动,吕某的超市正好在拆迁范围之内。刚得知拆迁消息的时候,吕某对苦心经营多年,如今正是回报期的超市有些不舍。
随着拆迁办的工作人员陆续上门谈话,吕某意识到拆迁已然成为既定事实,即便自己再不情愿也无法改变,不如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工作,争取谈个好价钱。可是经过反复几次商谈之后,即使自己一直退让,强势的拆迁方依然给出了极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吕某断然拒绝签字。然而,随后拆迁方即趁着夜色派人来到吕某的超市进行疯狂的打砸。
所有门窗尽毁,货架被推倒,货物七零八落散在地上......这是吕某第二天来到超市看到的情形,他立即报警,民警赶到后记录了现场情况便离开了。之后的一个月,吕某多次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可每次办案民警都让吕某耐心等待,一有结果就会立刻通知他。
吕某知道这都是警方的推托之词,即便再等上一年也是不会有结果的,于是吕某决定委托律师介入。经过反复选择比较之后,吕某找到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的燕薪律师,希望专业律师能够帮他解决困扰。
办案经过
在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之后,燕律师立即起草了一份控告材料,请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让吕某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一并交到公安机关。很快,公安局便有了答复,以本案属于当事人双方的拆迁纠纷,不属于公安局立案范围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吕某将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拿给燕律师看,燕律师早已预料到公安机关会如此行事,又准备了一份立案监督申请递交到人民检察院,希望检察院能够督促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
立案监督申请发送出去的第二天,燕律师同时就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申请复议,请求确认公安机关未依法履行保护公民财产安全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在复议申请中,燕律师结合证据材料重点强调了吕某家超市被恶意打砸毁坏的事实,并阐述了本案正是因为拆迁纠纷所引起的刑事犯罪,并且已经给吕某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公安机关面对如此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却不予立案,对于无辜百姓的财产安全受到侵犯视而不见,又何以承担起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重任?
果然两周之后,拆迁办主动电话联系吕某,并表明了希望和解的意愿。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在燕律师的陪同下吕某与拆迁方进行了三次谈判,每一次燕律师都会在关键时刻击中对方要害,直至对方缴械投降。三轮谈判过后,拆迁方终于主动就此前的强拆行为向吕某致歉,并表示愿意对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本案最终以吕某签订了满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顺利完结,燕律师不负众望,用三个月的时间成功帮助委托人解决了他的拆迁困扰。
律师说法
在各地的拆迁过程中,强拆、偷拆、甚至是以误拆的名义掩盖强拆本质的行为均屡见不鲜。作为被拆迁人一旦遇到上述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即便警方可能袒护实施强拆行为的拆迁方,也依然要依照法律程序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