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陈某诉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行政强
发布时间:2021-06-23
后,律师指导陈某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9月19日强拆涉案房屋楼梯、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9月23日强拆涉案钢结构楼梯的行为分别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强拆陈某钢结构楼梯的行为经过二审审理,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4日终审作出判决,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强拆楼梯案提起诉讼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该案“应当以具体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的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为由,裁定对陈某的起诉不予立案。陈某对该案提起上诉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前述不予立案裁定,并指令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该案经过开庭审理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于2021年6月18日作出判决,确认了湖里区政府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