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共有产权的房屋拆迁需要共有人都签字吗?
发布时间:2021-04-06

在现实生活中一套房子由于家庭原因往往不是一个人所拥有的,而是家庭成员或者几户人共有的,这就是法律上说的共有财产。下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就来给大家讲解共有产权房屋拆迁的相关知识。

房屋是共有房屋产权的时候,就代表房屋的主人并不仅仅是一个,而是同时有多个共有人,这时候签订拆迁同意书时由谁进行也产生了疑问,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都签字吗?
理应每个产权人单独评估后单独签署补偿协议,实际操作中会让你们一起签署协议,这里的一起是同一时间,每个人签署自己的补偿协议。
共有产权房屋拆迁是如何的进行补偿的?
1、确定各共有人共有份额。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已经确定。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额。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补偿中共有人要求不一致时可推定共有关系终止,但要求一致的部分共有人之间仍可成立共有关系。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共有房屋,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推定平均分割份额。
2、分别进行拆迁补偿。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后,对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产权调换;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货币补偿。但要求产权调换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即要求产权调换的部分共有人可以要求对共有的全部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对要求货币补偿的部分共有人以相当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进行补偿,取得全部被拆迁房屋的产权。
关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对共同共有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