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雷避坑!面对违法拆迁,不要做这些事!
发布时间:2020-12-24
为了规范征地拆迁,平衡征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征地拆迁双方进行制约。然而,总有一些拆迁方出于私利的考虑,违规操作,做出违背法律和公益目的的行为。大部分普通老百姓都是第一次接触拆迁,不了解拆迁更不知晓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就会做出一些拆迁“无用功”,有些方法不但不能维权,甚至会向更坏的方面发展。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强烈提醒大家:不要做以下这几件事,及时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盲目信访
可能是惯性思维的影响,也可能是由于传统习惯的规律,人们遇到纠纷第一反应就是上访告御状,这种行为被大量适用在被拆迁户的维权行动中。但上访维权争补偿,真的能有效果吗?
不能说一点效果也没有,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一定程度上是保障信访人权益的。但在征收拆迁中,信访条例被严格适用。且因为拆迁工作政策性特别强,信访条例很难直接适用在拆迁纠纷中。还有在现实情况中,通过上访成功获得拆迁高补偿的事件也寥寥无几,基本上的情况都是上访过程中所付出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以及精神成本早已超过了最终得到的补偿,基本上无性价比可言,其会因耗时过长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因此,信访只能是一个拆迁维权的辅助性手段,而不是唯一方法。
2、以暴制暴
拆迁方使用暴力手段强拆强征是常有现象,这无可厚非,因为他们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且他们有强大的公权利作为支撑,足以让他们肆无惧惮。但作为被拆迁的你,可不能那么任性的以暴抗暴,一是你没有足够的能力,二是你使用暴力很可能涉嫌违法,三是你只有被暴力的份儿。所以,使用暴力抗拆无异于以卵击石,是拆迁维权的大忌。
3、把“拖延”“等”当做解决办法
很多被拆迁人有这样的思想意识,就是既然我惹不起,我总躲得起呀。于是,拖,成了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他们维权的行动。怎么拖了?见到拆迁人员绕道走,拆迁方上门闭门不见,让签协议抵死不签,让搬迁就在家里呆着哪也不去……这样的方法真的有效吗?不要低估拆迁方的行动力,也不要以为没有你的签字他们就没有办法拆迁了。对于拆迁方来说,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办不到的。拖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让你处于上风,但超过了拆迁方的忍耐期限,你很可能就“大难临头”了。拖是要讲究战术的,拖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该拖都要严格把握好,这样才能让你有话语权。而对于文件的签字,你也是要有选择性的去签收的,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时效等法律权利,而不是一味的一拖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