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中,政府及警局行政不作为应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12-17
近年来在土地供应紧张的条件下,各地经常出现房屋被强拆的情况,很多房子在没有得到住户的同意下就被强拆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所以,人民警察接到报警,具有及时出警的义务。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有这样的想法:“警察和征收方都是串通一气的,报警也没有用,说不定警察还反过来打压我们,还是不报警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将现场交给警察处理,但要保留好报警的通话记录。
当遭遇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对暴力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不作为。
拆迁维权中,政府及警局行政不作为应如何维权?
①递交相关申请注意保留证据
向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到窗口当面递交材料、网络申请、递交信件申请等,建议百姓采取的方式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申请,并注意在邮寄单上表明申请的内容,其主要作用在于,在日后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进行维权时,能提供有利的证据证实百姓已经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以防出现行政机关乱称未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对往后的维权不利。
②牢记履责期限,明确诉争案由
针对不同的申请事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是不同的,如信息公开的20个工作日、行政复议60天,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等等,不同的履职内容期限亦有不同,关于工作日和自然日亦没有相同的规定,故百姓应当对相关期限予以了解,以防出现因对时效的不知情造成维权错误的后果,建议此方面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防耽误维权时间。
③及时启动程序,最佳期限维权
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的情形,通常老百姓可采取的方式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通常起算时间是自行政机关不履责到期之日的60日内,诉讼为6个月内,百姓在具有相关证据并经过履行职责的期限后可以进行复议或诉讼,具体选取何种方式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尽量缩短维权时间,避免耽搁后续程序的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