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我因为家里房子拆迁的事情,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了,可是我都出来了很多天了,他们什么材料也没有给我,我认为他们拘留我不对,我该怎么办? 回答:你应该向拘留你的公安机关,索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所以你完全可以依法向对你处以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索要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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