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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违法强拆时,一定要及时报警!
发布时间:2020-05-13

近年来在土地供应紧张的条件下,各地经常出现房屋被强拆的情况,很多房子在没有得到住户的同意下就被强拆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提醒大家:在拆迁过程中遭遇强拆,一定要及时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所以,人民警察接到报警,具有及时出警的义务。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有这样的想法:“警察和征收方都是串通一气的,报警也没有用,说不定警察还反过来打压我们,还是不报警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拆迁队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将现场交给警察处理,但要保留好报警的通话记录。
当遭遇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对保利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不作为。
问题延伸:拆迁维权中,政府及警局行政不作为应如何维权?
①递交相关申请注意保留证据
向行政机关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到窗口当面递交材料、网络申请、递交信件申请等,建议百姓采取的方式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申请,并注意在邮寄单上表明申请的内容,其主要作用在于,在日后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进行维权时,能提供有利的证据证实百姓已经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以防出现行政机关乱称未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对往后的维权不利。
②牢记履责期限,明确诉争案由
针对不同的申请事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是不同的,如信息公开的1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60天,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等等,不同的履职内容期限亦有不同,关于工作日和自然日亦没有相同的规定,故百姓应当对相关期限予以了解,以防出现因对时效的不知情造成维权错误的后果,建议此方面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防耽误维权时间。
③及时启动程序,最佳期限维权
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的情形,通常老百姓可采取的方式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通常起算时间是自行政机关不履责到期之日的60日内,诉讼为6个月内,百姓在具有相关证据并经过履行职责的期限后可以进行复议或诉讼,具体选取何种方式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尽量缩短维权时间,避免耽搁后续程序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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