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方案不合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4-28
今天要想大家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征收维权案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被拆迁人应如何获取合理补偿?下面通过这个案例,来硕律师进行细致解读!
王先生是温州市XX镇有一处房屋。2016年当地政府为了对当地进行开发,假借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开始实施拆迁。
根据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安置两种安置补偿方式,产权调换即以旧房换新的安置房,但面积还面积只能按照1:1的比例给予安置,且被拆迁户还需要交纳相应的差价。由于王先生的房屋面积较大,按照当地政策显然吃亏,而政府给予的拆迁评估补偿数额极小,当事人始终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无力维权的王先生通过网上查找,找到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王先生驱身来到北京与燕薪律师面谈咨询,最终决定委托其来维权。
办案经过
介入案件之时,当事人与代理律师无疑面临尤为紧迫的情况:王先生的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已经走完,如果再不采取措施任由政府以同样的加速度进行即将走至强拆程序。
面对强拆,律师决定走迂回维权路线,先从征收许可做文章。在本次拆迁过程中,拆迁人的征收许可已经过期,其拆迁项目的五项文件均有明显的违法之处,且当事人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属于划拨土地。拆迁人没有公布被拆迁房屋总体评估报告、分户评估报告,没有对公布拆迁征地范围内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公布,没有公布拆迁征地补偿方案,没有组织有关部门对拆迁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律师首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拆迁人发送律师函,通知其委托人已经委托律师维权,棚户区改造应当依法推进。
其次,立马对拆迁裁决书提起了诉讼程序,阻止其进入强拆程序。
最后,重点对当地政府违法颁发的征收许可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在该案受理后,同时就房屋拆迁裁决书一案递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书》,力争稳中求胜。
面对律师的多重阻击,当地政府的强拆程序不得不嘎然而止。政府方面表面无动于衷,私下让项目的开发商出面与当事人展开了接洽。在律师的指导下,王先生有步骤地与对方进行谈判,直逼对方底线。几轮谈判下来,当事人成功地与拆迁人达成合理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偿获得两套安置房以及十多万的补偿款,相当于多出原有面积的一倍不止,就此王先生获得了满意的补偿。
律师总结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棚户区的居住条件长期没有改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相继成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但是,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安置补偿不公等问题让部分棚户区居民十分苦恼。作为普通老百姓由于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实践经验,面对政府及开发商的强势程序根本无力抗争,即使有个别人有法律意识也不知如何着手才能找准对策,致使自己错失维权良机。面对拆迁一定用理智去维权,了解法律,未雨绸缪,必要的时候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这样的“文斗”,不仅能避免基于非理智的“武斗”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甚至是无法挽回的损失和伤害,还能在最大限度内保护您的合法财产,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