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几年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施行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的不断出台,违法暴力强拆的情况比以往有所减少,但是,各种逼迁手段却活跃了起来。下面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给大家讲解,现实生活中常见几种拆迁方的逼迁方式(如遇逼迁应及时维权):
一、暴力强拆
暴力拆迁顾名思义,不管拆迁户是否同意,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使用暴力手段,先将被拆户从房中拉出并控制,随后直接将房屋强制拆除。暴力强拆为了顾及影响,经常发生在被拆迁户家中无人或深更半夜熟睡之际,动用大型机械设备在短短几分钟内将被拆迁人的房屋夷为平地,很多时候被拆户都是在房屋拆除结束后才接到消息,等回到家中房子已化为乌有。
二、断水断电,无法生活
逼迁手段多种多样,一种貌似温和的“逼迁”方式创新了——断你的水,断你的电!这一招够阴损。断水断电这些举措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措施,但拆迁方对此却乐此不疲,用这些看似简单的手段却可以从生活上击溃被拆迁户,让他们自行搬离。被拆迁户面对这样的情况,因为势单力薄,也经常对此无可奈何。
三、高音轰炸、燃放鞭炮
为了逼迫拆迁,征收方整日用大喇叭宣传拆迁政策以及通过向被拆户家中丢放烟花爆竹,从实质上来说就是扰民,因为这种逼迁方式一般不会有人伤亡,所以很少能够引起重视。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政府经常是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不管音量大小而严重扰乱人们日常生活,给被拆迁人制造精神上的痛苦,从而达到逼迁的目的。
四、政策搪塞、哄骗式拆迁
哄骗式拆迁即拆迁方采取“哄、诈、诱”的方式向被拆迁人提出搬迁的要求,一方面希望被拆迁人可以早日的搬离以促进拆迁效率,另一方面同时也希望可以拉低被拆迁人的补偿款。
你和别人讲补偿,人家与你谈政策。
五、以“违建不予补偿”为由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逼迁手段,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六、小动作干扰生活、不间断骚扰被拆户
采取一些小动作,不断骚扰被拆户,让老百姓每天都战战兢兢地过日子: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对被拆迁人家里砸玻璃、砸车;在被拆户门前堆积建筑垃圾;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甚至拆迁人员将被拆迁户“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等。
七、折腾式拆迁
折腾式即反复无常的拆迁,拆迁方为了追求利益从而多次实施不正常的拆迁行为,折腾式的拆迁方式是最近随着新闻逐渐萌生的一种拆迁形式,缘由就正是在于拆迁方肆无忌惮的依靠拆迁掩盖自己的步伐目的。
八、株连式逼迁
该种现象主要出现在有亲属是公职人员的被拆迁户当中。被拆迁户一旦自己或有亲戚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政府就会以该公职人员的“饭碗”相要挟,不仅要求他们签订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拆迁协议,而且要求他们动员自己的亲属签订拆迁协议,否则就会予以停薪、停职、调离等,此举通常会引起亲人背离、兄弟反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