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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以外嫁的理由不给补偿,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03-01

提问:我的承包地还在原来的村里,现在要征地了,但村里以我外嫁为由不给补偿,合理吗?

回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并非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对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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