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由本所周彤律师代理的杨某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征收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一案,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采纳了律师关于案涉地块尚未取得征地批准文件,导致被告五华区政府所实施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行为因缺少法定必要前置要件而违法的辩论意见,认定案涉行为属于未批先征的违法行政行为。最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8日作出(2019)云01行初209号行政判决:确认被告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5日作出的《关于五华区昆肖线(普吉立交—绕城高速底层)提升整治工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公告》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