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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违法拆除事实却不赔偿,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2-11

我的房屋被区政府违法拆除了,我的合法房屋及相应财产都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我向法院起诉,已经确认了区政府的违法事实,但是我的损失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既然是你们市的区政府对你的合法房屋采取行政侵权行为,也经过了法院的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的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而你的情况具体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你们市的区政府,你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区政府提出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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