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由本所周彤律师代理的赵慎等四人诉邯郸冀南新区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查处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被告邯郸冀南新区国土资源局不服提出上诉,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0年1月2日作出(2019)冀04行终282号《行政判决书》,维持原判决确认邯郸冀南新区国土资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查处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违法,限邯郸冀南新区国土资源局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针对查处申请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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