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确认管委会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0-01-03
【胜诉公告】
由本所周彤、张帆律师代理的南宁市增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拆除行为违反程序正当性原则,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2019)桂01行初2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13日拆除原告南宁市增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南宁市安吉大道西津四队三产用地上房屋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