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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9-11-26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一些房屋是可以进行征地拆迁的,房屋拆迁也是一个比较有福利的事。那您知道房屋拆迁都有哪些条件么?下面来硕小编来为你解答
 
拆迁应当具备的条件: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维权的方式主要是两种方法:1、协调 2、行政复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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