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案件中及时咨询拆迁律师有多重要?
发布时间:2019-11-19
案件概要
王某在某市经营着一家酒店。十多年来,盈利颇丰。2017年,酒店被划入拆迁范围。
面对极低的拆迁补偿,王某当场表示无法接受,希望拆迁方能够提供相对合理的补偿,但是对方果断的拒绝了。恰逢王某学法学的儿子放假回来,儿子严肃地要求他们出示此次拆迁的有关文件。拆迁方的工作人员脸色变了变,拿出了一份“拆迁通告”后借故离开。
拆迁方离开后,在儿子的建议下,王某联系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燕薪律师。看过张先生带来的材料之后,燕律师给他详细地分析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告诉他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听过了燕律师的分析,王某当即邀请燕律师代理此案,帮助自己拿到合理的补偿。
办案经过
为了早日拿到拆迁项目的政府文件,燕律师分别将王某酒店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信息公开申请表寄送至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很快,就有了结果。除了市住建局将该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予以公开之外,其他部门的回复出奇的一致,均告知“信息不存在”!
看着这些回复,燕律师得到了这样一个信息,即该项目尚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合法手续。于是,燕律师立即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且在同一时间将之前拆迁方诸多违法举动也推向了诉讼的程序之中。如此一来,拆迁方被压的无力招架,只好放下姿态,就补偿标准重新谈判。最终,王某获得了超出预期的补偿款,印刷厂也及时搬迁新址,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停产停业的损失。
来硕提示
律师特别提醒: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在所难免,可是在拆迁之前,这片土地对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何尝不是同等的重要?拆迁方仅仅考虑改造项目的重要性,企图用极低的补偿款将现有的房屋所有权人打发走。但是,国家要求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予以妥善安置,保障被拆迁人的生活维持在原有的水平;因此,遭遇不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时,必须放下顾虑,勇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