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土商铺变住宅,拆迁律师智取补偿
发布时间:2019-11-05
事实概要
2017年的一天,家住山东省的周某来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义愤填膺的讲述自己的遭遇。
原来,在几天前,周某自己购买的店铺被当地镇政府拆了,周某找到拆迁办讨说法,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却以周某的店面是集体土地上房屋为由,只同意给其按照住宅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不同意置换成商铺。周某拿出买卖合同,上面明确标注了该房屋为商铺;可是政府工作人员却不肯承认这一纸合同。
办案经过
燕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按照既定方案,首先向镇政府及政府寄送律师函,告知该拆迁项目存在的诸多违法之处,同时表达了周某愿意和平协商补偿问题。
与此同时,燕律师向当地公安局提起刑事控告,请求公安机关追究被控告人故意破坏财物的刑事责任,保护周某的合法权益。
随着日子的推移,各级政府都像约定好一样,始终没有给出答复。燕律师决定不再客气,先后向有关部门对涉及到此次拆迁项目的批准文件申请信息公开。在掌握了相关项目信息的基础上,直接针对本案的关键问题——征地批文的合法性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的压力施加下来,最终镇政府发函明确确认周某被拆的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商铺。
来硕提示
律师特别提醒:在集体土地拆迁中,征地环节是最初的启动环节,其合法性直接影响后续行为包括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因此,以征地环节作为突破口进行维权,可以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实现维权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