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屋征收,这样做可以提高补偿
发布时间:2019-11-04
房屋征收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但是征收程序繁琐,也许某个环节就会出现纰漏。被征收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该如何维权呢?咨询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今天来硕小编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1、首先,被征收人要做的最基础的就是在征收初期维权。如果被征收人不认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在房屋评估结果出来以后,如果被征收人有异议,可以拒绝确定结果,然后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很多人问来硕小编,如果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该怎么办?不要担心,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订立补偿协议后,如果发现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4、被征收人不认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在房屋征收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有权诉诸人民法院判令房屋征收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征收人要相信法律,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