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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拆迁律师:印刷厂面临强拆,法律手段及时
发布时间:2019-09-16

案件概要
张先生在山东省某市经营着一家印刷厂,2007年6月,新一轮的城市改造已经开始,而他的印刷厂就在此次涉及拆迁的一百余处房屋范围之内。
一个月之后,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负责人出现在了印刷厂,前来商谈补偿事宜。谈及具体的补偿问题,拆迁方给出的是低到不能再低的补偿标准。面对这极低的数字,张先生当场表示无法接受,希望拆迁方能够提供相对合理的补偿,然而话一出口便被强硬地拒绝了。对拆迁的基本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的张先生有些愤怒,要求他们向自己出示此次拆迁的有关文件。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却只拿出了一份“拆迁通告”,而后借故离开。
随后的几天,拆迁办多次派人来到他的印刷厂,名义上说是来谈补偿,实际上却是威胁恐吓。折腾了几天,张先生坐不住了,开始在网上寻找可以帮助他的律师。很快,他了解到来硕律师事务所的燕薪律师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于是他拨打了燕薪律师的电话……
看过张先生带来的材料之后,燕律师给他详细地分析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告诉他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听过了燕律师的分析,张先生当即邀请燕律师代理此案,帮助自己拿到合理的补偿。
办案经过
为了早日拿到拆迁项目的政府文件,燕律师分别将该印刷厂所在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信息公开申请表寄送至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相关政府部门。
在张先生的焦急等待中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各单位也陆续对此前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回复。除了市住建局将该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予以公开之外,其他部门的回复出奇的一致,均告知“信息不存在”!
看着这些回复,燕律师判断即该项目尚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合法手续。于是,他立即对《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拆迁方在未提供法律规定的前置文件的情况下,住建局便核发了拆迁许可证,且作出该行政许可的程序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实属严重违法应予撤销。
在等待复议结果的这段时间里,拆迁方每隔几天便会派人来对印刷厂进行“骚扰”。诸如破坏厂房的门窗、堵住通往印刷厂的道路、擅自停水停电等手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在与拆迁方“斗智斗勇”的日子里,《行政复议决定书》终于送到了张先生的手中。令张先生失望的是,《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作出了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燕律师说,维权之路难免艰辛,现在经历的这些程序是为了最后能够得到一个更好的结果。同时,建议他利用这段时间找找合适的厂房,以免影响印刷厂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复议结果已经有所预料的燕律师立即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拆迁方的诸多违法行为告上法庭。如此一来,拆迁方无力招架,选择了放下姿态,就补偿标准与张先生重新开展了谈判。最终,张先生获得了超出预期的补偿款,印刷厂也及时搬迁新址,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停产停业的损失。
来硕提示
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在所难免。土地在拆迁改造之后的确可以发挥更大的价值,可是在拆迁之前,这片土地对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何尝不是同等的重要。国家要求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予以妥善安置,保障被拆迁人的生活维持在原有的水平,并非通过拆迁,给被拆迁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遭遇不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时,被拆迁人应放下顾虑,诉诸法律,勇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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