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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1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
近年来,全区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房屋征收拆迁信访形势总体向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征地拆迁信访总量仍然较大。按照自治区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和自治区领导指示,决定开展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30日
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和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程序,提高各地依法征收意识,杜绝违法强制拆迁行为,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房屋征收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
结合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要求和房屋征收信访形势,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构,依法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和人员依法征收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评估房屋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制定工作方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因房屋征收衍生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四)严格执行征收程序,切实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等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五)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征收补偿政策法规,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奖励补助政策和标准,公开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分户的初评结果、分户补偿情况。
(六)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隐患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预防。
(七)加强对补偿安置工作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补偿金支付、安置房回迁情况,对于延期给付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履行给付义务。
(八)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杜绝通过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问题。
(九)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1日前)。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房屋征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自查(6月1日至6月15日前)。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所辖各县(市、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制定整改台账,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三)重点督查(6月15日至8月31日)。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矛盾相对突出、发生违法暴力拆迁或其他与拆迁相关群体性事件较多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我厅也将根据各地到自治区信访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办,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总结提高(9月份)。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开展房屋征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报自治区住房处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整改。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政府热线等多种渠道,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责任单位有针对地制定和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生违法强制拆迁和暴力拆迁案件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有法定救济途径的一律导入法定途径解决,确需通过信访途径处理的,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属地管理机关要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信访人,告知信访人救济途径,并将处理情况录入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案件全程网络流转。
附件:自治区督办房屋征收重点信访案件
 
附件:
自治区督办房屋征收重点信访案件
 

案件名称 基本案情 处理情况
昌吉市8号小区房屋征收案 昌吉市8号小区居民阿不都万里因昌吉市相关部门征收程序、评估补偿等问题不断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我厅上访。 自治区信访局向我厅进行了交办,我厅就该征收项目多次提出处理意见,厅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领导多次进行指导。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原七纺针织楼房屋征收案 该区相关部门以危房为由将居住在原七纺针织楼公房内的住户强制搬出,引发承租人不断集体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我厅上访。 我厅会同乌鲁木齐市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进行了移送。
乌鲁木齐市原新矿集团房屋拆迁遗留案 亚鸿房产公司拆迁原新矿集团职工居住公房,安置房入住十年未办理产权证件,安置户长期赴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我厅上访。 我厅协调乌鲁木齐市规划局、建委、房产局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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