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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上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6

今天,北京来硕律师就为大家来讲解讲土地流转合同上四个需要留意的事项,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土地的用途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土地的用途,一定要在合同细则中表明,国家规定是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的,承包耕地就必须用于耕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其实如今的农村这种现象很多,一些不法承包商私自改变土地的用途,用来建造厂房或者其他,而合同细则中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到头来耕地也没了,因此大家一定要把土地的用途备注清楚,这样一旦承包商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就可以用土地流转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流转年限

  无论是农业用地还是城市商业用地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国家有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中签订的流转年限不得超过国家所规定的基本年限。,由此算来,耕地还有9年的期限,草地29年,而林地49年,所以农户在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年限的问题,否则后期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土地纠纷,给自己带来麻烦。另外小编建议流转年限不要太长,小心一些无良承包商拖欠流转金,到时候自己也是有苦难言。

三、土地补贴的归属问题

  其实近两年关于农业补贴的归属问题一直比较严重,很多土地纠纷问题都是关于农业补贴的。大家对于农业补贴的归属问题也众说纷纭,关于土地补贴的归属问题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在合同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的,补贴按照合同细则发放;合同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土地流转合同作废,重新协商重新签订。

  四、合同备份

  另外合同备份也是很重要的,农业土地流转合同一式五份,流转双方各一份,剩下的三份分别由发包方村集体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见证归档。另外签订合同时尽量去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便于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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