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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系列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法律救济
发布时间:2019-03-12

江苏拆迁系列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法律救济
拆迁宝典之——我的权利我要争
 
【事实概要】
    享有“中国运河之都”之美誉的江苏淮安,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历史上与扬州、苏州、杭州并称运河沿线的“四大都市”,其发展甚至可以追溯至夏商周时期,“交通灌溉之利甲于全国”便是那时的真实写照。
    安从阳就生活在这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的淮安古城,是这片土地上勤劳善良的农民。作为物产富饶的鱼米之乡,农业经济自然成为这座城市的重要经济支柱,这一主导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在这片土地上辛勤耕作的农民。
    虽然安从阳热爱这片沃土,但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也为了自己的家园可以建设的更加美好,在得知他们家所在的集体土地要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安从阳一直在努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征收补偿工作。可是,当安从阳向淮安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为其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时候,他寄送的申请书犹如石沉大海般,始终得不到回复……
    从古至今,淮安人民在这片热土上谱写了历史、铸就了辉煌,从秦末农民大起义时的蜂起响应;到民国时期,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建立了巨大功勋;改革开放以来,淮安人民再次把“一穷二白”的淮安建设成为一座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他们对这片土地充满着无限的热爱与眷恋,当他们搬离之后,政府部门又怎能忍心对他们的生活不管不顾?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安从阳的耐心被消磨殆尽,他决定变被动为主动。经过反复的选择比较之后,他找到了文薪征地拆迁律师团的首席律师——燕薪律师,又一场积极维权的运动即将开启……
【办案掠影】
    燕律师在看过安从阳带来的材料之后,对于淮安区人民政府不予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行为,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法庭上,淮安区人民政府辩称:安从阳作为被征地农民,相关职能部门已经依法向其发放了征地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规定其不再享有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可能是感觉到这一说法多少有些滑稽可笑,随后又提出自己不是办理该事项的具体机关,也未收到过安从阳的书面申请等理由,试图为自己的不作为行为开脱。
    然而,燕律师拿出了安从阳寄送给区政府的申请报告的邮寄回执,上面签收人的签名揭开了谎言背后的真相。同时,燕律师指出,本案的被告主体应当是区政府,因为区政府正是为征地农民办理基本生活保障的部门。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第4条和《淮安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因安从阳属于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收后依法需要安置的人员,被告区政府在收到安从阳“关于请求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答复申请人并告知其申请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经办机构。然而,被告区政府收到申请后却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最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确认被告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对原告申请要求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不予答复行为违法的判决。
    随后,相关职能部门为安从阳办理了有关的基本生活保障。经历了几个月的苦苦等待,安从阳拿到了属于他的补偿。
【律师说法】
    律师特别提醒:在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作为依法需要安置的人员,有权向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关于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书面申请,请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办理。若政府部门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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