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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按照“成本法”评估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7-23

提问:政府要拆我的房子,可是其给的房屋评估价格非常的低,只是附近房屋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评估单上写着是按成本法进行评估的,这种评估合理么?

来硕答:是不合理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如果按你所说,你的房屋有类似的房屋交易价格作参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法对你的房屋进行评估。按照成本法对你的房屋进行评估的行为是完全不对、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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