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没过户,拆迁补偿该归谁?
发布时间:2019-07-09
住房的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房子卖了,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写了一份协议,如果遇到拆迁,拆迁补偿该如何分配呢?今天来硕小编就来解答这个问题。
当事人的情况没有办理住房过户手续,所以,住房产权是房产证登记的卖家所有,和买家无关。
牵扯拆迁安置补偿等事宜,受益人是房产证登记人,不会是买家当事人。那么,买家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了吗?
来硕小编建议买家当事人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卖家过户住房,或凭合同要求得到相应补偿。双方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
《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