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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做生意却遇拆迁,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吗?
发布时间:2019-06-26

提问:我们是在北京打工的外来人员,在这边租了一个房子做小生意,现在听说房子要拆迁,不知道是否赔偿我们,房子房东没有房产证,租房合同时口头的,一次交三个月房租,有营业执照2020年六月到期。不知道是否法律里面有我们这样的人的赔偿依据吗?

来硕答:有营业执照可以赔偿。
原则上您不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因为拆迁补偿是给房屋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人。但是您有营业执照,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房东应与您协商解决,给予您一定的经济补偿。建议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分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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