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款如何纳税
发布时间:2019-05-30
提问:我们公司的一个厂区,今年面临政府动迁,动迁的目的是用于医院扩建。政府总共给予7500万元的补偿款,这部分补偿款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来硕答:由于贵公司是政府动迁,而不是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所以贵公司应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一一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对照,判断一下企业的这笔搬迁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2012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的第40号公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下称“40号公告”)正式开始实施。
首先看一下政府动迁的目的,40号公告中明文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如需证明企业是政策性搬迁,贵公司需要提供当地政府征地用于扩建医院的证明文件。
在贵公司单独核算其获得的搬迁收入后,还要看一下搬迁支出。按照贵公司的搬迁计划,搬迁支出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各项费用计1500万元,贵公司被征用厂房后,另行购买新地块建厂,支付土地出让金4500万元,贵公司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支出1500万元等三项内容。
按照40号公告规定在5年内(含搬迁年度),贵公司取得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都暂时不必计算税金,在完成搬迁工作的那一年,对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进行汇总清算。如果贵公司经过5年还没完成搬迁工作,那么第5年也一定要进行搬迁清算了。
假设贵公司经过3年完成搬迁工作,经过审核和确认的搬迁支出为7800万元,则贵公司可以选择将这300万元的搬迁损失在当年的一次性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当年起的3年内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00万元的损失。
然而,如果贵公司经过审核和确认的搬迁支出只有6800万元,则7500万-6800万=700万元应确认为企业搬迁所得,计入当年的收入,合并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一样是动迁,如果能享受到政策性搬迁的税收优惠,相当于差额缴税,企业的税负会明显下降。企业应该清楚企业拆迁款如何纳税,充分了解拆迁的各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