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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性质和出让性质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划拨性质和出让性质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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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性质和出让性质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9-05-06 热度:

提问:我家买的镇上的房子,自建后有办理了双证,但是国土证上是划拨,请问如果拆迁后补偿和国土证上是出让性质的一样的吗?私人买的房子,办理成土地是划拨是否合理?

来硕答:划拨性质土地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
如果您需要过户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把土地使用性质转变为国有出让性质,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过户。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划拨性质土地上盖的房子,一般都不是商品房,大多属于集体性质公房。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定房产证是不是正规商品房的房产证,以及是否有契税证明。如果有,可以直接过户,如果没有,需要你和单位协议,买断全部产权,补齐差价,缴纳契税之后,办理完毕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以及上面说的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转让过户这房子。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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