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4 热度: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的地域性正逐步扩大,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是整个城市建设的主要问题。然而在征地赔偿问题上,政府、开发商与拆迁户却难以达成一致,导致拆迁户不愿意拆迁,成为所谓的”钉子户”
为什么会出现钉子户呢?通过咨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今天来硕小编来解答这个问题。
赔偿过低,拆迁户安置无房
城市居民的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命脉,而拆迁方给予的补偿标准往往过低,或者不履行协议,导致拆迁后居民居无定所,四处流浪。
公共、私人利益混淆,腐败拆迁现象严重
现在全国蔓延开来的暴力拆迁使强制成为习惯、违法成为平常,这实际上是开发商与腐败分子大规模实施的刑法意义上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手段
有些地区不经拆迁当事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就下达行政裁决。一些地区错误地认为,拆迁裁决可以不受条件和时间限制,只要拆不动就可以行政裁决。有的地区强制拆迁存在不分条件、不讲形式、不按程序而盲目强迁、粗暴强迁的普遍现象。
心理因素
中国人崇尚安土重迁,尤其是老人,更愿意叶落归根。很难接受搬迁的行为。
来硕小编温馨提示:如果您的房屋即将拆迁,在合法保障自己权益的前提下,尽量不要做“钉子户”。要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利益最大化。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全程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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