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5 热度:
在征地拆迁中,对于征收程序、补偿方式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早有规定,只要征收方依法办事,大多数拆迁户都能得到不错的补偿。这里可能有被征收人会问,在不了解相关法律的情况下,该怎么判断征地拆迁是否合法呢?
以下为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征地拆迁合法性的法律解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一、是否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只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征收方才能组织实施征地拆迁项目。如果不是“公共利益”需要而肆意开展的征收,都是违法的,会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比如:村委会联合开发商征地拆迁,以公共利益之名,却行商业开发之实。因为不管是村委会还是开发商,都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担负足额的拆迁补偿,且没有足够的权威度来保证征收补偿的履行,这会对被征收人造成极大的风险。
二、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征收
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都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则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实践中,违反法定流程征收的问题非常严重。比如:夜间偷拆、误拆、暴力强拆、没有征收公告径行拆迁、实施拆迁主体不合格、肆意认定违法建筑、评估形式不合法、未告知被征收人听证、复议、诉讼权利等等。这些都是违反法定征收流程的征收行为,会直接或间接损害被征收人最后的补偿利益。被征收人要及时咨询律师,说明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三、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合法
相信对于这点,广大被征收人们一定特别关注。根据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应该参照被征收房屋在征收时的市场价。如果过分偏低,该补偿就不是合理范围内的补偿,就不是合法的。被征收人就可以采取复议、诉讼方式维权。
另外,在征地拆迁中,不管是城市拆迁还是农村拆迁,都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征收方先劝您搬离被拆迁的房屋,搬离后才签协议或者补偿,那么您可以认定他们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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