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30 热度: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收方与被征收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拆迁协议的相关解读,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参考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注意事项: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征收方,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征收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合同细节应当怎样约定没有经验,经常出现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过程存在麻烦。
3、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收方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收方尽早的履行合同。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曾经有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这家企业和政府关于所有的补偿条件都已经谈妥了,企业也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审批但项目等不及为由,要求企业先行拆迁设备和厂房,并保证待上级批准后会将拆迁补偿款和合同一起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却告知,项目规划有所变动,暂时用不着企业这块地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的损失经过几年的交涉,不仅得不到解决,甚至至今连明确的赔偿数额也确定不下来。
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征收方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征收方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特别是针对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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