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农村拆迁“一户多宅”就一定没有补偿吗?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农村拆迁“一户多宅”就一定没有补偿吗?

在征地拆迁的实践过程中,经常存在着征收方以被征收人一户多宅违法为由,将多出宅基地上的建筑拆除,而且以违章建筑为由不给补偿款的情况。 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彤律师..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农村拆迁“一户多宅”就一定没有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2-03-01 热度:

在征地拆迁的实践过程中,经常存在着征收方以被征收人“一户多宅”违法为由,将多出宅基地上的建筑拆除,而且以“违章建筑”为由不给补偿款的情况。
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彤律师对于农村拆迁“一户多宅”有无补偿的问题探究,可供大家进行参考。

 
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祖辈遗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没人居住但集体没有收回的;
2.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分宅基地,而原宅基地并没有收回的;
3.农村家庭子女外出工作户口迁出前,在农村已经分户并申请的宅基地。
一般情况下“一户多宅”是违法的。但是实践中因继承、买卖、与户籍管理制度的衔接等原因,确实存在“一户多宅”现象,一户有好几处宅基地,有好几个宅基地使用权证。因此,对于“一户多宅”,应区分形成原因分别处理,而不能直接定其违法!
“一户多宅”也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拆迁时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按照国家“一户一宅”的基本规定,凡是没有经过审批而私建的多余房屋,拆迁时均不应给予补偿。
1、符合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在征地拆迁中,这样的“一户多宅”一样可以拿到合理合法的补偿。
2、在农村很常见的现象是,符合分户建房条件,但申请宅基地就是批不下来,于是就有了因房屋买卖而形成的“一户多宅”。这类情况的“一户多宅”拆迁也可获得相应的补偿。
①买方与卖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②买方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③卖方拥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④买卖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⑤土地随房屋一并买卖。
3、合法继承形成“一户多宅”,拆迁时也可主张多宅的合法补偿。
对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取得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进行登记发证,应当在宅基地证备注栏里标注:本权利人是本集体原成员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农民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地随房走,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是可以进行合法确权的。在拆迁中,也完全可以主张多宅的合法补偿。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违建认定及拆除程序的合法性如何判定?
下一篇:养殖场被以环保的旗号无条件拆除,该怎么办?

相关阅读

没有拆迁公告,房子就被拆了该怎么办?
没有拆迁公告,房子就被拆了该怎么办?

经常遇到当事人说这种情况,自己的房子好好的,政府说拆迁,听说要修路,但是就没有看到拆迁公告,在当事人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失去了自己的房子,拿到了廉价的补偿...

结合实践,被征收人在面对暴力拆迁时该怎么办
结合实践,被征收人在面对暴力拆迁时该怎么办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与被征收人之间因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在没有征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强拆。这样...

以棚改的名义压低拆迁补偿,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以棚改的名义压低拆迁补偿,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实践中棚改的范围有被随意扩大的现象。有很多本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城市房屋也被冠上棚户区改造之名,实际上却是搞商业开发,借棚改的名义来实施征收拆迁工作,以建...

征收方以“政策”为由压低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征收方以“政策”为由压低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拆迁开始,各项标准、补偿金额不可能做到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很多房屋条件差不多的拆迁户们,最后签订补偿协议时候的价格可能相距甚远,但是他们在拆迁初期谈到你提出的...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