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房屋征收有哪些前置条件?拆迁律师解读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房屋征收有哪些前置条件?拆迁律师解读

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是可以对居民的住房进行征收的,征收是需要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的。 房屋征收的前置条件有哪些?下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进行解..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房屋征收有哪些前置条件?拆迁律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6 热度:

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是可以对居民的住房进行征收的,征收是需要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的。
房屋征收的前置条件有哪些?下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律师进行解读
1、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第8条规定列举的“公共利益需要”情形,是实施房屋征收最核心的前置要件。
2、确定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的范围应当与建设活动的范围保持一致,建设活动的范围由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具体根据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相关文件规定的用地范围,结合房屋产权等实际情况确定。
3、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拆迁律师解读
坚持决策民主的原则,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所有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坚持程序正当原则,要求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赋予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制定与修改、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补偿方式的选择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
坚持结果公开的原则,为了避免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以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实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原则还有一个,就是公平补偿。从立法用意来讲,为了加重补偿一定要公平的分量,立法时特意把它放到了第二条,公平补偿与上述三个原则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贯穿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整个工作过程。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拆迁过程中,行政主体是否具有强拆权?
下一篇:拆迁补偿奖励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

相关阅读

结合实践,被征收人在面对暴力拆迁时该怎么办
结合实践,被征收人在面对暴力拆迁时该怎么办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与被征收人之间因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在没有征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强拆。这样...

以棚改的名义压低拆迁补偿,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以棚改的名义压低拆迁补偿,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实践中棚改的范围有被随意扩大的现象。有很多本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城市房屋也被冠上棚户区改造之名,实际上却是搞商业开发,借棚改的名义来实施征收拆迁工作,以建...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不搬迁会被强拆吗?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不搬迁会被强拆吗?

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种情况,征收方要拆你的房子,但是补偿一直谈不拢。这种情况下他们给你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拆迁补偿依旧不满意,在你收到这份文件不久后,房...

征收方以“政策”为由压低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征收方以“政策”为由压低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拆迁开始,各项标准、补偿金额不可能做到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很多房屋条件差不多的拆迁户们,最后签订补偿协议时候的价格可能相距甚远,但是他们在拆迁初期谈到你提出的...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