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4 热度:
腐败问题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大量存在,也是应当注重和堤防的问题。拆迁中腐败问题不可避免,今天来硕小编来谈谈这个问题。
当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①滥征,如征而不用、多征少用、违法批地、低价出让等;
②强拆,如滥用行政权力,采取威逼利诱、断水断电等非法手段;
③贪污,如利用手中职权拿回扣,在测量环节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现象,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
其一,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现行政策法规对公权力界限规定较为模糊,这直接导致行政机关易对“公共利益”进行扩大解释,导致一系列乱象的发生。同时,法律没有针对房屋拆迁补偿的详细规定,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空间。
其二,缺少健全的监督机制。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着从测量房屋面积到确定补偿费用的一系列权力,缺少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使得行政权力有了寻租空间。同时,信息公开制度的不完善也使外部监督成为了空谈。
其三,缺少相关的法制教育。当前执法队伍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对缺位,这直接导致一些参与征地拆迁的执法人员法纪意识淡漠,一旦手上握有权力,就容易走向腐败。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如果确实存在有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你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向上级主管机关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此外,对于征收补偿款低于市场价,即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情形,你应当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提起相应的诉讼,以法律手段获得合理的补偿。胡乱的怀疑拆迁人员并不能帮助你提高补偿争取到利益最大化,有时候反而会南辕北辙适得其反。所以说,选择正确的维权方法,才能保证维权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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