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31 热度:
提问:我有市南区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房龄15年。现在小区面临拆迁,可是评估价格非常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来硕答:可以要求另行估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首先可以要求拆迁方出示拆迁报告,看其估价的依据。但由于拆迁报告比较专业,建议请业内专家给予建议。然后拆迁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复查结果仍然不满意的,可以和拆迁方一起委托其他估价机构另行估价。
如果以上估价结果均不同意,可以依法申请向当地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作出的技术鉴定意见,将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纠纷进行调解并作出裁决的依据。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拆迁估价并不是拆迁方一家的单方行为,而是拆迁双方的共同行为。评估机构的选择、拆迁评估委托主体的确认及评估价格的认定是影响评估结果的关键。只有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法选择拆迁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的评估机构,合理确定拆迁评估委托主体,运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法和程序认定评估结果,才能保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公平合理,达到协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围绕拆迁补偿标准所产生的矛盾,充分保障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的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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