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2 热度:
北京拆迁系列之:诉讼时效错失之后
拆迁宝典之——机不可失
【事实概要】
自古有诗云:“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2008年3月19日是李培成老人70岁的生日,可是这一天,李老先生不但没有像其他老人一样享受着儿女承欢膝下的快乐,反而孤身一人,暂居别处,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甚至还要为自己的“无家可归”而苦恼。
事情还要从2007年8月说起,李培成一直居住的位于某区某条年代久远的胡同内的房屋被划入了市政改造工程的拆迁范围,这处房产是李老先生的父辈留下的,李培成及其4个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了这间老屋,由于其他人都有各自的居所,所以这二十年来只有李培成在此居住。8月中旬,拆迁通知一发布,拆迁工作便紧锣密鼓地展开了。作为房屋的共有权人,李培成对拆迁方给出的8000元/平的补偿并不认可,而拆迁方也明确表态:此事没有任何的商量余地,只能选择接受……
思来想去,李培成还是不愿意接受拆迁方的补偿条件,可是又没得商量,只好僵在那里,也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随着拆迁工作的深入开展,周围四邻也陆续签字搬走,拆房的噪音让李老先生无法休息,只好离开那个是非之地,住进了养老院。
养老院里安逸的生活让李培成几乎忘记了拆迁之事,直到2008年的3月,他想回老屋看看顺便取一些生活用品。然而,当他再次回到那里时,他彻底呆住了,房子不知何时早已被拆除,屋内的私人物品散落一地,夹杂在碎石瓦片中……
俗话说,当黑夜降临的时候,没有人能够把一角阳光继续保留。此情此景,李培成顿觉自己的生活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看不到一点点光亮。
找到拆迁方试图与其理论一番,可对方的蛮横无理让老人无法继续沟通。上访!脑海中出现的这两个字让李培成兴奋了起来,可是,真正行动起来哪里如想象的那般容易呢?耗时两年之久,辗转于区政府、区建委、区房管局等几个政府部门,却没有任何结果。
李老先生知道,如今只有一个人能帮助自己,那就是律师! 2010年5月20日,步履蹒跚的李培成来到了燕薪律师的办公室,讲述了自己这两年多来的痛苦经历。
【办案掠影】
燕律师接受李培成委托的同时,告知其由于时隔已两年有余,法律程序如今很难启动,只能依靠谈判来解决问题。
虽然和李培成解释过由于他的持续上访错过了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的最佳时机,导致无法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但是燕律师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区房屋管理局递交了《裁决申请书》,并附上了一份《律师函》对其晓以利害,这也是为今后的谈判赢得一个契机。
幸运的是,区房管局此时并没有为难这位无助的老人,作出了受理该裁决申请的决定。随着裁决程序的启动,房管局也为双方提供了一个谈判的平台。
面对拆迁方出具的其他四个共有人签订的协议并辩解称以此作为拆除房屋的依据,燕律师及时抓住机会毫不留情地指出,李培成作为房屋的共有权人,并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领取补偿款,拆迁方在并未告知李培成的情况下即擅自拆除其房屋的行为显属违法。
此一席慷慨陈词直击要害,后又在房管局的主持调解之下经过多次谈判,最终在燕律师的陪同下李培成老人接受了拆迁方12000元/平补偿款的提议,并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律师说法】
律师特别提醒:现在很多被拆迁人在遇到违法拆迁时,首先想到的并不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选择不断的上访。人们以为通过上访可以解决问题,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错失很多本可提起诉讼的案件的诉讼时效。
都说时间是没有声音的锉刀,在你不经意间便悄然流逝,本案中李老先生就是在反复上访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维权时机,两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不但上访没有结果,也丢掉了大量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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